學著點~~~以後對所有的人、事、物 都要力行存疑主義

長官有交代
以後在處理任何事都要抱持存疑的態度
只要不是長官親口證實
所有承辦的回答都要先存疑
等到長官為事件背書後
才算是正確的方向
以後所有的承辦都等著長官背書後再開始執行所有業務好了

那我要不要存疑嚴老大的話啊
因為嚴婆婆還沒有為嚴老大說的話背書        
那...嚴婆婆的話
我..我..我..要找誰背書ㄚ

以後所有的會議、談話都帶著錄音筆好了
我怎知電話轉來轉去
到做後誰是誰
但是以後一定要記得誰說過什麼話、誰做過什麼承諾
萬一長官有一些不記得的承諾或決定
一定一定要供出那個搞不清楚狀況的鱉三承辦
抓出來讓大家鞭打逼供
為何隨便說出承諾
自己承辦的業務怎麼可以不經過長官的核准就隨便對外發言
自以為清楚自己承辦的義務,實在是太不應該了
承辦一定要以死謝罪

長官說的話不一定錯(長官強調)
嗯~~好有深度的一句話
聽不懂嗎
好好想一想吧
不及格的承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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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prue572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